点赞!洛阳杜康原窖刘艳敏获得洛阳市企业诚信个
11月22日是洛阳市第十二个诚信日,洛阳市“11·22诚信日”设立于2007年,其寓意就是“一是一,二是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11月22日上午,洛阳市“11 •22诚信日”宣传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洛阳市政府会议厅召开。洛阳市政协副主席安石柱、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行长赵德旺、洛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丽、洛阳市政府信用办主任李长兴等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洛阳市政协副主席安石柱)
会议上发布了洛阳市2018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先进个人”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其中杜康原窖酒业有限公司刘艳敏书记获得了“2018年度洛阳诚信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诚信建设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诚信”是企业的“立业之本”。“诚信”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的互信、互利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一个企业的发展既蕴涵着组织本身实力和生存能力的增强与提升,又蕴涵着组织与组织、组织外部以及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优化与完善,这些都需要诚信,而且离不开诚信。只有讲究“诚信”,才能在现代的法治社会中有长期的立足之地,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会议现场一角)
(会议现场一角)
在大会上,洛阳市政府信用办主任李长兴带领大家宣誓洛阳市诚信承诺宣誓词。
诚实守信,立身之本;
人人诚信,道德日兴;
社会诚信,和谐文明;
我们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恪守诚信的道德规范。
以至诚之心,待人处事;
以至诚之德,律言律行。
履行社会职责,徐进社会和谐;
营造诚信氛围,共享文明成果。
(企业诚信宣誓)
(诚信宣誓词)
诚信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甚至成为一种特殊的资本。今后,刘艳敏将带领杜康原窖酒业诚信经营,努力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不辱新使命、承担新责任。
(刘艳敏与洛阳市政府信用办主任李长兴合影)
(刘艳敏)
(部分获奖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