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的5个错误认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很多老司机的共识,毕竟酒后驾车的危险还是很大的。今天杜康酒给大家整理了酒驾的5个错误认知,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1、酒量大很多少都没事
有些司机有侥幸心理,自认为就量较大,少喝一点,或者在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开车没有问题。
其实酒精的多少和血液中酒精的浓度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含)-80mg(不含)为饮酒驾驶,超过80mg认定为醉酒驾驶。酒驾的认定与标准和酒量关系不大。就算说酒量大的人酒后意识清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醉驾标准。是否酒驾用饮酒量来判定是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
2、酒后挪车不算
理论上只要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就是出于驾驶状态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管理能力和反应分析能力上已经发展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极高。因此对于酒后挪车的行为,都以酒驾论处。
3、隔夜酒开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在晚上吃喝,虽然晚上没有开车,但第二天早上开车,就不能算没事了。由于人体的差异,有些人酒精分解快,可以在分解前一天晚上喝完,第二天晚上开车当然没问题。
但有些人酒精酒精分解的缓慢,驾驶车辆仍然是醉酒驾驶。酒后驾车的判断是根据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还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断的,不以什么时候喝的酒来判断,因此第二天需要开车的朋友,第一天晚上喝酒还是要注意点。
4、在马路市场以外的地点酒后危险驾驶没事
有些人认为车不在大路上行驶,即使酒后驾驶也不算酒驾。事实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即使在居民小区、街道等道路以外的公共场所酒后驾车,经查处符合饮酒或醉酒标准的,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认为路上没有交察,可以酒后驾车
交警的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畅通。这种思维如果在某个街道或区域没有交警部署,以至于酒后驾车肆无忌惮,是极其危险的。
喝酒后由于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酒后开车让自己和道路上的交通系统参与者都处于这样一种具有高度危险的环境当中,是对自己和其他人的极度不负责。
正所谓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可是不理赔的,还有可能面临的巨大的经济负担亦或许是生命的代价。因此酒后还是叫代驾或者让家人来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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